“对对对。我想起来了,我跟你们说说,正常来说,蟾蜍这种生物都是生活在近水,因为它们是两栖动物,但是有一种蟾蜍除外。它们生活在广袤的戈壁滩或者是沙漠之中,由于进化的原因,它们严格来说已经不属于两栖动物了,所以这种蟾蜍叫做沙漠旱蜍。你们看,它们身上的那些金线……”
钱清风指着周围那些蟾蜍说道。
我们当然早就注意到了,在手电光,以及月光的映照下,把我们团团围住的蟾蜍身上的金线,随着那此起彼伏的叫声,时隐时现。这是这些蟾蜍身上最大的特点。
钱清风接着说道:“我就是看到这大面积的金线,才突然想到的。因为身带金线,所以这种沙漠旱蜍,又有个俗称叫做金线蜍。金线蜍的这名称应用得更广一些。”
穿山贾不屑地说道:“钱老,这知道它们叫什么,一点用都没有。难不成我们还能和他们套近乎?你就直接说主题算了,它们有没有什么弱点,或者是什么能让我们利用的东西,也好解了眼前的急啊。”
“弱点自然是有的。这种金线蜍毒性很大,它们的特点就是体内的毒腺体,也就是能够提炼出蟾酥的那种晶体,十分珍贵。它们守护自己的腺体,就如同守护自己的生命一样,不容得其他生物侵犯和夺取。一旦失去了腺体,那它们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,一般来说都会寻死。而且金线蜍的报复心很强,失去腺体,对它们来说是最大的侮辱。一旦有金线蜍因为失去腺体而死亡,会引来大量的金线蜍为之报仇。据说,凶悍的沙漠狼,如果惹上金线蜍,也会被活活咬死或者毒死。”
穿山贾听到这里,打断了钱清风说道:“钱老,你说这个还有用吗?当时我们肯定要弄它们身上的腺体啊,不然怎么救海狼?”
钱清风说道:“其实可以想到更稳妥的办法的,应该有办法能让那些金线蜍,自己把蟾酥贡献出来的。这种金线蜍,生活在戈壁滩上,通常是以戈壁滩上少见的植物的根茎为食。那种根茎啃起来很是辛辣,我想这也许就是那些烈酒的味道,为什么能够吸引金线蜍的原因。我们当时如果用那些酒来做些文章,也许可以让它们自己献出腺体,这样我们就不会被围攻了。”
说到这里,我们这些人一起看向了钱清风。
估计我们的心思都一样,就是你老钱说的,这完全都是马后炮嘛。都已经这个时候了,你再说这些,有一点用吗?
这时候三叔说了一句话:“老钱啊。说句不客气的话,我原本以为我们这个队伍里,最靠谱的人就是你。没想到你却是最不靠谱的人啊。你这不就是孩子死了来奶了吗?”
钱清风一听,脸红脖子粗地说道:“你……你这话什么意思?还什么孩子死了……粗俗……”
三叔摆摆手:“你别管什么粗俗不粗俗,我就问你现在有没有办法把这些什么金线蜍给退了。我估计它们现在还没发动进攻,是在集结。你没听见这叫声越来越大吗?而且范围也扩得很大,远远的黑压压的,全都是这种金线蜍,我估计这周围的金线蜍现在都在往这边集中呢。这是把咱们当成了活靶子和攻击目标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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