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六章 官司
谢千旭会叫“母亲”了。
这天中午,一家人围桌用膳的时候,谢千旭自己坐在一旁的榻上玩木头小人。
结果他手劲儿太大,一个不小心,掰掉了木头小人的一只胳膊。
谢千旭左手拿着木头小人的头,右手拿着木头小人的胳膊,一时间有些发愣。
直到他发现怎么样都不能把这只胳膊接回去的时候,
他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。
下一秒,爆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声。
桌上正吃饭的几人吓了一跳。
林栖若最先反应过来,抹抹手,冲过去就准备抱谢千旭。
谢千旭灵活的小身板一扭,避开了林栖若,而后直直朝着姜清月的方向:
“母亲,母亲抱抱....”
.....
林栖若的手僵在了原地。
下一秒,一双温暖的手臂将谢千旭抱在了怀里。
听到这句“母亲”,姜清月的眼睛微微有些发红,她抱着怀中的小人儿,眼中的幸福洋溢似是抱住了整个世界。
林栖若怔怔的望着眼前母慈子孝的两人,眼中满是受伤神色。
垂着头,一步一步走回到桌边,怔怔的坐下。
谢景行意识到不对,在桌下轻轻握住了林栖若的手。
这时,姜清月也回到了桌上,一只手抱着谢千旭,一只手夹着菜。
林栖若眼眶仍然泛着红,毕竟母子温情,是旁人无论如何也安慰和代替不了的。
眼看着桌上蔓延着尴尬的气氛,谢景行亦是通身不自在。
他绞尽脑汁,终于想到一个话题转移这二人的注意力:
“嘿,你们知道吗!?”
见两人果然都向他看过去,他这才松了一口气:“长州衙门昨日接了一桩案子,很是有趣,我给你们讲讲?”
林栖若仍然愣愣的,姜清月自顾自吃着菜。
压根没人搭理他。
他不得不硬着头皮给自己圆场:“其实也不是什么稀罕事,只是那做父亲的实在是心肠硬,自己大女儿才死没几天,他竟要把小女儿嫁给那丧妻的大姐夫。”
听到这里,姜清月才抬起了头。
却是有些疑惑:“既然如此,怎的还告到了衙门?”
见终于有人接话,谢景行顿时来了劲头儿:“本来这是家事,的确是告不到衙门的。只是没想到.....那大姐夫一次酒醉,将那小女儿看成了自己的亡妻,竟强迫着她.....最后那小女儿失了贞,她爹哭天喊地,旁人都以为他定要为自家女儿讨个公道,没想到那爹的做法却是让那大姐夫娶了小女儿,小女儿一时想不开便投了湖,幸得被人救起,这才告到了衙门。”
桌上几人都听的一愣一愣。
林栖若也忘记了刚刚的不愉快,凑上来说道:“那大姐夫是酒醉才认错人,想必也是思念亡妻的缘故,倒也并非罪无可赦...”
姜清月却是不赞同:“若真醉得不省人事,以至于连眼前人是谁都认不出来了,又怎还有余力去强迫别人?分明是那大姐夫风流成性,卑劣无耻。以酒醉之名,行逼 奸之实!”
“干嘛把话说得这么难听...”谢景行嘟囔了一句。
“不然呢?”
姜清月反唇相讥:“既然喝醉了酒神志不清,他怎生自己不去投湖?不去悬梁?偏偏跑去欺负弱女子?如此看来,他倒也不是全然糊涂,起码知道哪些事儿做得,哪些做不得。自然如此,必然是要选于自己有利的事情做,还能借着酒醉的名义,不必担上恶名。”
.....
谢景行哑口无言。
他想了想,又想到一事:“你可知道那投湖的小女儿是谁吗?”
与谢景行话不投机,姜清月冷笑一声,本不欲再理会他。
没想到谢景行下一句,顿时让姜清月瞪大了眼睛。
“是江袅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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